25,自杀回忆
我把手机归还给金慧娴,尝试着安慰她。她却说,她不需要安慰,只要能抓到杀死她女儿的凶手,她就是给我们放牛做马都愿意。
作为家属的迫切心情我能理解,但我们还是要依照事实根据来理智判断,这个案子的尸检工作是浑南分局的法医做的,我不认为他会马虎到把他杀误判成自杀,更不认为这里面会存在一个狡诈的凶徒,就是说自杀的可能性是不存在争议的。但如果自杀的诱因是若是发生在被他人教唆、逼迫的基础上,那么这个造成受害人非正常主观意识自杀行为的人,也里应当会为自己的行为而承担责任。
家属为大,没有什么比她的心情更重要,所以我没有通过自己的专业去纠正自杀的可能性,而是尽可能去安慰他。
至于裸贷。
虽然是两相情愿,但同样是不合法的,倘若借贷方利用裸照等伤害他人名誉的方式进行催债便是犯罪,而这一行为若造成了还贷方的人身伤亡,也属于谋杀。
“你知道借贷的人是谁吗?”我问她。
金慧娴握紧拳头,不堪羞辱,“一定是她班里的同学。”
受害家属的话只能参考,并不能完全相信,因为他们大多时间会因为恨而胡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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