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导,这是我们公司的法务草拟的合同,你看一下,毕竟是要走一下程序。”
叶立笑把手里的合同递给了林方正。
林方正点了点头,他没有说什么,毕竟正如叶立所说的那样,现在做事情和以前不一样了,以前是大家说好了就行了,现在大家都比较正规了。这样的合同他之前也签过不少,叶立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这样要求的。
翻开合同看了一下,当看到报酬的那一栏的时候,他发现里面写的是人民币一块钱。
心中一愣,把合同合上,林方正对叶立说:“叶先生,这金额是不是写错了?只是一块钱?”
“呵,没有错,正是一块钱,在我看来杨友东能够得到这个机会已经是相当的难得了,之所以在这里写上一块钱,那是因为我们公司的制度的规定,必须得要写一个金额。”
叶立神色不变地说。之前他已经从杨友东那里了解到了,像林方正这样的导演在拍广告的时候,是会和广告商谈一个总的费用的,在这个费用之下都是林方正来作主,其实也就是说这些钱都是林方正的,自己在合同里写的是一块钱那其实就是替林方正省了钱——省下来的钱林方正有的办法去处理变成自己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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