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格停顿思索的时候,让高谬以为陆格是对这个分成不满意,于是皱着眉,犹豫了一下道:“这样吧,给你2.5分成吧。”
高谬的再次发言,也是让陆格从沉思中醒悟过来,听到高谬以为自己不满,而提高了分成,陆格赶紧摆手拒绝道:“用不着的,我拿这些已经够了。”
做自己应做的,得自己应得的,这是陆格的行事风格。
虽然创意值钱,但对方为了把这个创意实现下来,也是做了很多工作,要是让陆格自己来,也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把这个创意换成钱。
何况,真换成钱了,除去其中的人工,宣传,铺货,各种渠道成本上的钱,能真正剩得的利润又是多少。
并且,陆格对于文化产业上的东西还有点了解,然真要他去经营实体企业,那真是有可能把自己老本都亏掉。
想想强者如大导演斯皮尔伯格,联合了大卫?格芬(好莱坞唱片大亨)等几个强力人物,有微软亲自注资创办的梦工厂电影公司,连续拍的几部电影战绩也是周票房前三的存在,然而就因为没有足够的渠道,以及开发该电影ip价值的能力。
导致虽然每部拍的电影都能取的不错的票房,放在其他电影公司手里早就赚得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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