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天过去,窗外的夜色早已拉起了大幕,新区的小会议室里,烟雾缭绕,咳嗽声不时响起,但是,唯独没有人言语。
经过一天的排查,明珠化工厂爆炸的原因已经初步查明,系不明原因引发了对硝基二苯爆炸,引起氯苯中转罐着火,又引发氯苯罐爆炸。死三十六人,伤二百一十人,伤者主要是因为爆炸产生的震动,震碎玻璃划伤的,大多情况并不严重,但是,死亡三十六人的责任,却是谁都负不起的。
更重要的,是所有的人都注意到了一个细节,明珠化工厂建于二零零零年,那时明珠区的区委书记,还是陈庆朝,而且,明珠化工厂所处的位置,是在明珠区的平安路上,周围的住户相当的密集,这本不是一个化工厂应该在的位置,死亡的三十六个人中,有十六个就是附近的居民。
属于高危企业的明珠化工厂,为何能出现在这个位置,已经无从考究,也无人会再去细究。但是,做为陈庆朝的责任,却是无法避免的。
既然要承担,为什么不承担的更多一点?
这一点,在座之人都清楚,不过,却没有说出来。
都是在宦海历经沉浮之人,什么事该说,什么事不该说,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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