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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活见鬼
    就这样,我被迫搬进了阎枫家,美名其曰的保姆,其实我啥也没干到,早餐是买的,衣服是洗衣机洗的,饭菜是阎枫煮的,主要是我煮的太难吃了,第一天煮的时候,他直接就倒给了不挑食的狰吃,结果吃惯了老鼠的狰,突然吃着又咸又焦的饭菜,非常不给面子的直接就给吃吐了,还发誓以后打死都不愿再吃我煮的东西,对此,我表示很遗憾。

    他是这样说的:我宁愿去吃墓里的老鼠肉,烤一下还是特别香的。他说香的时候,我喉咙一阵发痒,他口味太独特了,墓里的老鼠谁知道是不是吃死人肉长大的。

    除了偶尔搞搞卫生,洗下碗什么的,我这个保姆当得就跟女主人一样轻松,对此我是乐此不疲的。

    狰是个活了一千九百岁的魔兽,其实他是可以变成人形的,只是它在古墓呆了上千年的时间,和人比较少接触,平时一两百年的时间就会有一些不知死活的盗墓贼闯进古墓,不是被他咬死了就是给机关弄死了,反正不会放走一个活人。

    我问他又没吃死人,他怪异的看了我一眼,说他还是个有品味的野兽,吃东西会烤了在吃,至于人嘛……目前都没有吃了。你们人类的肉都是有股子酸味不好吃……

    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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