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二十四个小时之内,我被审了十多次,有水喝,有东西吃。但是,不给睡觉,连打瞌睡都不给,只要我有那么一点点困势,身后的挂枪警察就会重重拍我肩膀。然后,我对面的警察又开始向我问问,反反复复都是同样的问题、同样的话,让我老实交代,不要抱有任何侥幸等等。
当然我给他们的答案还是一样,事情跟我没关系,钱和枪支是有我的指纹,但这是意外。
抓进来的第二天下午,我被带出审问室,押上一辆车窗用钢做的面包车。
车子缓缓开出刑警大队,在车流如注的市区里走走停停,我问身旁警察,他们要带我去干嘛?他们说,看守所。
我没有过这种经验,不知道进了看守所是不是意味着证据已经很充足,可以把我移交检察院起诉。真不知道,所以车子开到了看守所大门口,看见高高的带电网的围墙,以及“东雄市第一看守所”八个黑色大字时,我心里异常惊慌,脑子则一片空白。
进了内部,警察把我押下车,在各个功能室之间来来去去,给我剪了寸头,验了正身,验了血、验了尿,以及把我身上所有金属物品去掉,发了生活用品,毛巾牙刷规条本等等。一些列程序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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