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轻笑着说道:“在《西游记》的原文中写道:‘幸喜次早刘洪忽有紧急公事远处,小姐暗思,此子若待贼人回来,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抛弃江中,听其生死。’”
“由此可见,做出这个弃婴决定的人,并不是刘洪,而是殷小姐本人。殷小姐是在背着刘洪的情况下,一个人偷偷跑到了江边去弃婴的。”
“那么,小姐为什么要弃婴江中呢?”
“一般说法是,小姐担心刘洪害死儿子,这个说法其实根本就说不通,因为把婴儿抛弃到江中,他死的其实更快。”
“这种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要比殷小姐所担心的可能发生的后果还大一些,更快一些,所以从逻辑上来推理,这个答案就是不通的。”
蔡教授点头赞同李长林的这种说法,“凭良心说,把自己的孩子抛弃江中听其生死,婴儿幸存的几率几乎为零。”
“其实我个人觉得,遇到这种情况,殷小姐应该可以向刘洪求情的,而且她也完全能够求得了这个情。毕竟从孩子一出生就要杀掉,但是一直到满月了刘洪都没有动手,这显然也是因为殷小姐的求情起了效果,当时刘洪也确实饶了孩子一命。”马教授在一旁插嘴说道。
闻言,罗教授也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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