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灯 巨大 直达底部
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两千三百四十三章 家破人亡聚宝盆(番外)
    御靖法学院,法律历史专业课。


    讲师莫如海,依旧按照往常惯例打开投影仪,半倚在讲台上道:


    “今天这门课讲的内容很重要。


    几乎都是考点,这是我国法律自当年商鞅变法,秦朝依靠变法强盛一统天下之后的又一大变革点和转折点,更诞生了现代法律雏形。


    所以……


    今天要讲的是宣朝法律变革。


    宣朝之前的法律大家应该都知道,那是为统治阶层设立的法律。


    法律虽然十分健全。


    某些方面甚至不比现代差。


    但是那时候的法律实行有两大缺点,一是很多法律条文普通百姓根本不太清楚,具体的含义只能任由上官,也就是朝廷官员去解读。


    再加上那时候都是文言文。


    很多字词都有歧义或多意,同时断句方面还有问题,所以官员在解读法律条文的时候,一旦有所偏向,或者刻意护着谁,那是很容易擅自改变法律条文的具体含义的。


    至于二,就是刑不上大夫。


    从春秋战国开始,甚至于再往前追溯,很多刑罚都是可以用爵位或者金钱抵消的,只有法家势力比较强大的一些国家,相关律法执行的可能会比较严格,能够执行到一些中小型贵族身上,但也........
全文内容获取中...
请关闭转码、阅读、纯净、屏蔽等模式,导致内容显示不全
如关闭后仍无法显示请下载纯净阅读APP或更换浏览器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