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的交通工具是一辆二手米国悍马车,高底盘、大排气量非常适合在饱经炮火摧残的叙国公路奔跑。马义他们身穿叙国xx安保公司的制服,为了隐藏他们的真实目的,他们没有携带热武器装备,只是随身带着甩棍啦、橡胶警棍啦这些防暴装备。如果放在华夏,你带着这些东东上街,你也许对别人有一点镇摄力,但是在烽火连天,枪炮横行,导弹简直当作烟花燃放的叙国,它们就如同小屁孩手中的塑胶玩具,木有任何杀伤力。
当然,马义他们也不期望靠它们来防身,它们的作用,不过是一种伪装而已。
上了车,马义坐在副驾驶座。穆罕默德指着副驾驶座,对马义说道:“马先生,坐垫下有一把沙漠之鹰,是我在战场上捡到的,里边还有子弹,万一遇到麻烦,你可以用来防身。”马义闻言,伸手往座垫摸去,果然摸~到一把枪。沙漠之鹰是世界名枪,在手枪家族里赫赫有名,它外形彪悍,杀伤力惊人,127毫米口径的子弹,一枪可以将人的脑袋打爆,百米之内,一般的防弹衣根本起不到防护作用,因为它发射的子弹可以轻松将防弹衣击穿。
“好枪啊”马义抚着手中的沙漠之鹰赞叹。
穆罕默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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