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尼米克-威尔金斯称不上伟大,但他绝对是一个威力十足的球员。
1982年他和詹姆斯-沃西一同进入联盟,手握状元签的湖人最终选择了来自名校北卡的沃西,使之成为了紫金军团的重要拼图;而威尔金斯则在第三顺位被犹他爵士队选中,随后他被交易去了亚特兰大,成为了亚特兰大的头牌。
很多年以后,许多人都在假设,如果威尔金斯去了湖人,沃西去了亚特兰大,两者的命运会发生怎么样的变化,威尔金斯会不会和魔术师打出更加绚烂的进攻,而沃西又能否在亚特兰大开辟新的天地。
没有被湖人挑中,或许让威尔金斯永远地和冠军无缘,事实上在残酷的东部,他连分区决赛的地板都摸不到,76人、凯尔特人、活塞、雄鹿几座大山轮番压在头上,老鹰根本没有翻身的余地。
但是,威尔金斯是个天生做老大的人,适不适合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他的球风和斗志就如同他的扣篮一般,充满了暴虐的气息,仿佛每次进球都要把篮筐给扯烂才能罢休,那种力道十足的轰击篮筐方式,和J博士欧文、德雷克斯勒以及乔丹的潇洒滑翔、飞行全然不同。
威尔金斯不是滑翔机,而是直升机,直上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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