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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1章 蛮荒之王 五
    龙虾和带鱼所在的部落,就在金山半岛上面,名叫“大海之子”部落。是“加州”沿海地区众多的丘马什人部落中的一个,人数约有900,算是个大部落,其中战士有300左右。武器嘛,最好就是黑曜石刀斧,弓箭已经发明了,不过都是力量很弱的软弓,箭头是用鱼和动物的骨骼磨制的,因为发明了弓箭所以也有了盾牌,是用动物毛皮做的皮盾。没有马,也没有盔甲。

    基本上就是不堪一击当然,前提是打堂堂之阵!如果打游击战的话,凭着熟悉地形,大海之子部落还是能给陈德兴派来的侵略者以沉重打击的。

    “不到我们的一半……就是400人!”鲨鱼长老的数学比龙虾好多了,知道1000以内的数字,知道900的一半是400。而且鲨鱼长老年轻的时候曾经去南方的游历,是见过市面的。他接着又问:“那些海人有没有放你的血?”

    “没有,他们还用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皮把我的伤口包起来了。”龙虾指了指肩膀上裹着白布。

    “那他们的首领是不是长得很古怪?”老鲨鱼又问。“有纹身吗?”

    “不,海人的首领和他们的普通人一样……不过和我们不大一样,鼻子小一点,肤色也不大一样。另外,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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