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进入到九月,离去年福王潞王等士族宗室豪强等反军败亡已然过去了一年。
大明政局稳定!
“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自今日起,各县府三权分立,警察署和法院部门成立!”
所谓三权分立,是指各地县令的权利被一分为三。
原先,各地县令几乎掌控着一县的所有权利,不管是抓捕犯人,还是审问犯人,亦或者是宣判,都由县令独自完成,这就给县令在当地极大办的权利。
所谓山高皇帝远,一些偏远的县府,县令俨然就是那里的土皇帝,没有任何牵制。
县令好一点的还行,若是县令是那种品性恶劣的贪官,经常有百姓状告恶人不成,反而被恶人贿赂县令,坑害了自己,这大大限制的法制的执行,也容易让百姓对朝廷失望。
县令在一地的权利太大的,朱慈踉要做的便是将他们限制住,三权分立。
从今以后,县令便只是县令,只负责执行朝廷的政令,警察署则负责抓捕犯人,审问犯人,以及搜集证据,法院则负责审核证据和宣判。
如此虽然也存在一些漏洞,但绝对比单单一个县令揽权一身要对普通百姓有利得多。
其实,这个时候,一种与法院息息相关的职业早已经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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