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哥!就这里了吧?”我和张牧站在一家店的前面一个人点了一根烟。“如果你说的地址没错的话那就是这里了。”张牧左手夹着烟,右手拿着一杯可乐说道。我看了一眼张牧,很费解的问道:“大哥,你说你大晚上的带着个墨镜干嘛啊?准备转行去摸骨啊?”
是的,张牧今天的打扮非常的新潮,一个三十多岁将近四十的人了,今天尽然穿了一身朋克装,带了一副墨镜,而且最让我无语的是这家伙竟然给天狗也弄了一身一模一样的。还骗天狗说这是城市里面的新潮打扮。我今天早上进进福清堂的时候看到穿的一摸一样的两个人,差点以为自己走错地方了。吓得我赶紧出去看看牌子,还以为趁我不在的时候,张牧把牌子改成了张氏盲人按摩馆了呢。
“你懂个屁!这是时尚!你没见电视里面的黑帮老大都带个墨镜么?”张牧一脸鄙视的看着我。“呵呵哒!你丫的说的是几十年前的时尚啊!真他妈服了!抓紧进去吧!我都饿了。”说着率先走进了饭店里面。张牧摇了摇头:“唉,土鳖就是土鳖永远理解不了一颗时尚的心。”
我跟张牧走进饭店之后,随便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现在是晚上七点多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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