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倪氏出来的路上,坐回车里,于睿闭了闭眼,心情——从未有过的沉重!
第一个条件,是倪光赫提出来的:必须要霍家的长辈正视并且接受倪子菁母女,让霍家的人主动上门提亲。
倪光赫说,他女儿受了这么大委屈,就不可能任由于睿这两三句话就给带走的。依着于睿现在的处境,她们母女跟着他回去只能是身陷囹圄的境地。他倪家的女儿,又不是见不得人,凭什么不能光明长大的、被人明媒正娶回去?
再说了,倪子菁的心依旧千疮百孔,他们谁都不舍得让自己的亲人再次遭受意外打击了,要是于睿把她们母女带回去,霍家却不肯承认,那么这算怎么回事?
所以,用倪光赫的话说:“这第一个条件,就是最基本的,也是绝对不可能让步的!”
于睿理解人家的心情,站在他们的立场上,这个条件其实并不过分。
于是,于睿答应了。
第二个条件,就是:婚前婚后,于睿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动用倪子菁在倪氏的股份做任何套现、投资以及其他用途,婚前的财产公证必须写上:倪子菁的倪氏股份,是倪家给她的零花钱,与于睿本人无关。
因为这个世界变化太快了,谁也不知道人心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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