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京华时,郑姗姗一次在街头上偶遇了一个女人。
那是个贵妇,牵着一条纯白的哈巴狗,脸上戴着墨镜,身上穿着华丽的貂皮大衣,无比冷傲的踩着高跟鞋从她眼前经过,身后是三四个身穿黑西装的保镖。
一个跪在路边要饭的乞丐,在贵妇经过时抬手拽主了她的衣角,恳请她能给她一点零花钱买饭吃。
乞丐没有要到钱,只‘收获’了女王一记狠狠的高跟鞋鞋底,然后就是几个保镖扑上去,对他一顿拳打脚踢,直到他奄奄一息时,始终戴着大墨镜的女王,才从她好看的红唇中,轻轻吐出了一个字:走。
然后,贵妇就走了,牵着她的哈巴狗,带着她的保镖,只留下满脸是血的乞丐躺在冷冰冰的公路上,一动不动。
郑姗姗记得很清楚,当时有很多围观者,不远处还停着一辆警车,可没有谁来劝阻,制止贵妇殴打一个乞丐,因为她强大的排场,证明了她可以为所欲为。
那个贵妇是什么人,郑姗姗不知道。
她只知道,贵妇就像她在山村里听到的故事中的女王--从那之后,郑姗姗就把成为一个女王那样的女人,当作了她人生中最大的目标。
她成功了。
没有付出任何的辛苦,就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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