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至今的很多看似独霸一方的有经济手段的人绝对不是普通的流氓,在华夏是这样子,在越国也是这样子。
能在越国搞出如此金碧辉煌的娱乐休闲场所的人也一定是有水平的人,和流氓地痞是不同概念的,那种一言不合就能引发血光之灾斗殴的根本拿不上台面。
当然,现在很多成功的商业世家也是曾经靠着武力胁迫来获取利益的,确实有很多经济实体是流氓地痞搞出来的,初衷其实就是养兄弟谋利益,这个过程是需要寻求保护伞的,当团伙变大之后就有人漂白自己,慢慢成了真正正儿八经的大老板。
说到底,资本积累的初期都是不太干净的,靠的是掠夺。
当然,华夏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黑色组织的,充其量就是团伙罢了。
正儿八经的黑色组织是国家弱势才会真正形成的,只有z府的管制能力不强才有,华夏管制如此强势岂能容忍黑的东西存在?
一个法治社会是容不得沙子的,那些跳梁小丑虽然存在却也成不了大气候的,早晚会为自己所做的错事付出代价。
某些华夏的跳梁小丑或许会自以为自己就是“黑”的社会的厉害角色,却是因为自己没有文化根本不知道何为“黑”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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