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需要讲一下,现代监狱,实行‘分级处遇’的管理、激励囚犯措施。
所谓处遇,就是指犯人在监狱服刑的时候,根据入监时间、在监表现,接受不同级别的对待。
这其中,很多监狱开始尝试,甚至已经实行‘三等四级’的处遇标准。
即,严管、普管、宽管三等,以及严管级、普管级、宽管级和特级宽管级四级。
分级处遇宽管级要求,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优先呈报减刑、假释,减刑幅度可在法律规定的幅度内适当放宽。
宽管犯每个星期可以两次拨打亲情电话,每个月可以增加接见和同居次数,享受亲情温暖。(和配偶同居这一条,在以前的监狱管理制度里属于允许范围,但现如今基本被限制禁止。)
另外,还有可以用计算机在局域网络内查询社会情况,有组织的参加宽管级别罪犯有偿劳动、参观学习和模拟竟聘社会企业等。
宽管犯和特级宽管犯可在监内积假休息,保持宽级半年后,符合离监探亲条件的,经监狱批准可离监探亲3~5天,符合特许离监条件的,经监狱特许可离监1天。
还有,可按规定自费点菜加餐等…
如此看来,分级处遇机制在激励犯人改造的同时,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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