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见不平的龟田先生受伤,就是为了营救被歹徒欺凌的某女士。
谁都知道,田宏强等人在抓捕一个歹徒后,理应把那位女士带回市局,做记录调查等工作,毕竟她才是本次事件的导火索,最重要的当事人,没有之一。
如果不是她独身去小溪边显摆她的魅力,能引起歹徒的邪恶?
如果歹徒没有对她动手动脚,龟田先生又何必路见不平,拔刀相救?
如果龟田先生没有--就不会受伤了。
所以呢,那位女士在本案中,占据着绝对重要的地位,她所说的每一句话,都能影响本案件的最终走向。
面对李文广的这个问题,田宏强看似无意的抬头,扫了在座各位领导一眼,才沉声说:“那位女士,在事发当时就走了。”
“走了?”
李文广冷笑:“田副局,你也是个老警员了,应该比谁都清楚那位女士,对整个案件来说,有多么的重要,你却让她走了!”
“当时,我们忙于救助龟田先生,追捕另外一名逃逸分子,所以并没有把注意力集中在那位女士身上,等我们忙完后,才发现她已经趁乱走了。”
田宏强的回答,有理有据,任谁都找不到错误来。
想想也是,那位独自去野外卖骚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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