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修罗“勉为其难”接受了沈岳的求婚后,最大的感触就是,前二十多年,简直是白活了。
她那么不住的作死,从中得到的乐趣,都比不上接受沈岳只向她“求”一次婚。
尤其在把十数亿的嫁妆,都转到沈岳名下的那一刻,叶修罗感觉她可能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她发誓,只要今晚没有被沈岳玩死,那么她以后就做个上得厅堂,进得厨房,爬得大床的好女人。
这辈子,全心全意做沈太太,对其他男人视为草芥。
哪怕每天都被沈岳打来骂去呢,她能做的就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只会逆来顺受,用全部的柔情,来一点点蚕食他那颗冰冷的心,最终让他为能娶了她,而感到是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木办法。
谁让罗爷是真爱沈岳的呢?
当幸福从眼前闪过时,必须及时抓住。
要不然,死都不会瞑目。
至于以往那些备受罗爷宠爱的花样美男们,呵呵,一群没有骨头的狗罢了。
哪像叶家的乘龙快婿,面部线条是那样的刚硬,看似不怎么强壮的身躯里,却蕴藏着让人吃惊的爆发力,尤其他坏坏笑起来的样子,让罗爷想想,就会陶醉。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
空旷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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