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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50章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
    从商鞅变法起,与军功爵相匹配,秦国就实行“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的制度,称之为”名田宅“制,也就是根据不同的爵位,占有不同的土地和房宅、奴隶。

    其中,黑夫作为第7级的“公大夫”,可以占有9顷田,9宅。

    1宅为30步见方,秦国一步约为1.3米,九宅便是一万多平米的宅基地,将近三十秦亩,远远超过了一般人家的“五亩之宅”。

    这么大的房宅,从头开始盖起码要一年半载,好在近来安陆县最缺的,就是空房子。

    郧氏在安陆立足数百年,庄园屋舍到处都是,郧满倒台后,这些不动产统统被查抄归公,位于县城内的主宅被官府征用,而位于城郊的一处庄园,大小正好符合黑夫的标准。

    于是,他们家就鸠占鹊巢,搬了进来……

    这座庄园矗立在县城东郊一片膏腴田地之中,远远能看见其高屋建瓴的黄黑轮廓,黄色的是墙垣,黑色的是屋瓦。

    “这片田地,便是要换给我家的田了。”

    衷已过三旬,蓄起了长长的胡须,穿着一身田佐吏的官服,虽然模样还是那么和蔼,言谈举止间,却已有了点官样。

    他和黑夫共乘一车,途径这片水稻刚刚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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