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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728章 大顺白捡了个缅甸
    转眼已经是西元1650年了。

    这一年是大明的洪兴四年,也是大清的顺治七年,同时还是大顺的共治二年,三个年号现在就摆在东吁王朝的君王莽达喇王的面前,供他选择。

    当然,他也可以一个不选,而用自己的即位时间来纪年,那么今年就是莽达喇王三年了。

    和隔壁的阿瑜陀耶王朝统治的暹罗王国不同,东吁王国统治的缅甸王国的国土大部分都曾经属于大明的“三宣六慰”,也就是南甸宣抚司、干崖宣抚司、陇川宣抚司、车里宣慰司、缅甸宣慰司、木邦宣慰司、八百大甸宣慰司、孟养宣慰司、老挝宣慰司。

    从法理上说,暹罗是大明的外藩,而缅甸王国所辖的土地,则基本属于大明的内藩,也就是和秦良玉他们家的石柱宣慰司,还有现在的平西、朔方、川西、川东、东宁、静海、金瓯等七方镇属于一个性质,都是大明内部的地方自治政权!

    这外藩、内藩虽然只是一字之差,看着好像差不多,都是个“藩”,但是在法理上的区别可就太大了。

    哦,如果大明王朝半死不活的混日子,那么莽达喇王大可不必去理睬什么外藩、内藩——大缅甸东吁王朝可不吃明朝那一套宗藩朝贡体制!

    可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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