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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朋友(更正)
    克奈拂开刘森的手,慢慢站起,站起之时,他的脚上鲜血迸流,但他好象根本没有任何感觉。

    我送你回去刘森手轻活地一穿,从他肋下穿过,几乎是将他提起来。

    放开冰冷的声音。

    刘森被他冰冷的目光一盯,顿时微微一怔,手慢慢松开。

    克奈大步而行,走向右边,刚刚走出三步,突然一个踉跄,再次摔倒,还没倒下,一只手伸过来,一把抓住他的肩膀:不管你是否拒绝,我都会送你回去

    克奈冷冷地盯着他,但刘森的眼睛里如沫春风,温和地说:没有人能够一开始就打败所有人,但只要有一个必胜的信念,也没有人是绝对不能战胜的魔杖只是增强自身本事的一个小小附属,如果过于注重这种东西,反而会限制自己的本事增长,相比较魔杖而言,自身所拥有本领才是真的。

    这是刘森的理解,魔杖是这个世界追求的东西,因为这个东西可以立竿见影地让自己的实力大幅度提高,对于魔法已到自己顶峰的魔法师而言,持一根魔杖是正常的,因为他们的实力不可能再增长,可以借助魔杖到达自己不可能到达的高峰。

    而对于魔法学院的学生而言,他认为拿一根魔杖会很可笑,因为他们的水平随时都在增长,为什么要借助魔杖让自己的魔法水平来个假繁荣呢繁荣给别人看吗

    魔杖只是外来的东西,今天在你手上是你的,失去了你的能力立刻大幅度退步,这的确是假繁荣

    克奈呆了,是啊,自己为什么要给自己设下一个限制呢三级魔法师拿根魔杖可以达到二级水平,但舍弃魔杖焉知又不能凭真实本事到达二级凭真实本事达到二级,再找魔杖或许就能达到一级,而如果不舍弃魔杖,就根本无法到达一级因为有魔杖在手,有时人是会迷失的,不能正确地估价自己,就无法找到前进的道路

    失去魔杖的悲哀慢慢淡化,克奈的眼睛慢慢变亮,刘森看到了这种变化:走吧,不管未来如何,现在你需要养伤

    你记住这个地方克奈缓缓地说:我要他在这个地方倒下

    我不用记刘森:只要你自己记得失败的感觉,何处又不能让他倒下

    两人结伴而去,再不回头。

    教学楼下无数双目光目送他们离开,有同情的有鄙视的也有幸灾乐祸的,这个傻冒居然跟洛基族人打得火热,且不说会得罪那尔斯,引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单就身份而言,已经是大掉面子。

    但有一双眼睛很奇怪,充满着仇恨,她看着刘森的背影久久发呆,这是一双美丽的眼睛,在她的记忆中,如果说有一个人是真正可怕的话,无疑就是这个人,如果说有一个人是真正该死的话,这个人无疑也是他,他为什么会来他要做什么是不是找她的如果是,她应该怎么办

    旁边一双手在她眼前上下移动,耳边有娇笑传来:克玛,看什么呢这么入迷她居然是克玛,姬尔斯岛上的小姐克玛,因为这个人她离开家来到这所魔武学院,但她才来不到一个月,这个可怕的男人居然也来了,莫非他终于恢复了记忆,想起她来,想继续对她不利,才不远千里而来克玛心乱如麻的同时,也从心底升起一丝寒意。

    耳边继续有人在开玩笑:克玛小姐动情了,我们的冰女郎居然变成了冰火女郎

    胡说什么克玛瞪了旁边一眼:你才会对这个禽兽动情

    禽兽身边的美丽女孩眼珠乱转:克玛,你真的太值得同情了,被人那个了啊没有怀上吧

    克玛大怒:你才终于不再说:来,雅丽,你帮我想个办法,这个问题真的很严重

    两人并肩而去,雅丽不停地追问,一路上作了若干香艳的推测,但克玛半句都不接口,直到进了克玛的单人宿舍,房门严严实实地关上,克玛才沉重地开口:知道吗这个人真的是一个禽兽,为祸八百里海域的禽兽

    雅丽的小脸慢慢变白,小嘴儿也慢慢张开,在克玛结束自己的讲话时,终于狠狠地点头:你说得对,这个人真的是禽兽,简直太该死

    不错克玛说:我从来没有下手去杀过人,但这个人如果让我来杀,我可以杀一千次而不手软

    但你不能动手雅丽说:如果你杀了他,消息很快会传到风神岛,你的姬尔斯另外三十四岛都会成为这个禽兽的陪葬

    是的,我不能亲自动手,甚至不能与他有任何牵连,要除掉他真的挺难克玛为难了,她不能露面不能动手但她想看到他死,八百里海域三十五岛几十万居民都希望听到他的死讯,如何让他死得与自己没有任何牵连与三十五岛没有任何牵连

    真希望有一个大英雄出来,将这个禽兽杀了雅丽无限神往地说:我们去找找这样的英雄怎么样

    如果真有这样的英雄克玛说:我第一个给他献花

    献花不刺激,筹码不够雅丽捉狭地一笑:献身怎么样如果你答应,我不反对帮你张罗张罗,说不定真的有男人为了得到你这个大美女,勇敢地站出来

    你昏头了啊消息一传扬,和我亲自动手有什么区别

    也是啊,满校园张贴布告的方式好象动静大了点,说不定还没动手,目标就跑回去告状了。

    两个女孩面面相觑。

    呵嚏刘森打了个响亮的喷嚏,这个屋子真是太刺激了,现在是白天,但零乱的被褥和拥挤的床铺一样可以宣告这里晚上的繁华与热闹,足足有三十多条被褥就这样铺在地上,连床都没有,黑暗的房子虽然不小,但这么多被褥一铺,房子还是显得太小太小。

    不知从哪个角落传来脚臭气,还有不知是什么味道的怪味,能传来怪味道的地方太多太多,目标太多也就没有目标,反正这里住的清一色都是男子汉,兄弟别说哥,都差不多,大伙儿也就可以将就了,但刘森很难适应。

    克奈所住的地方是传说中的贫民区,就算在贫民区,他也不是受人欢迎的角色,他的床铺在最里面,看着刘森扶他进来,只有两个伙伴过来表示关注,其他的人都溜了。

    室友受伤了,他们也是这幅德行

    刘森将克奈扶进自己的床铺,在床边坐下,接过一名小个子伙伴递过来的水。

    你还是走吧,这里不适合你克奈好象看出来他的不习惯。

    没关系刘森:适合你的地方也会适合我,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一见到你,就觉得我们应该是朋友

    我没有能住单间的朋友克奈转身而卧:出去的时候,别踩着了别人的被褥,他们并不太友好

    这是逐客令吗当然是,比较含蓄的那种,一般人都听得出来,但刘森不是一般人,他听不出来,反而微笑:原来你是瞧我住单间不太舒服,哪天你可以去住住,真是闷死了,哪有你这里痛快

    几个人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他是住单间的,住单间的意味着家里有大量金币,这就是层次的象征,但他居然愿意走进这间充满臭气的小屋,还痛快痛快个屁如果他们能有半点选择,谁不会第一时间逃离这个痛快的住处

    克奈睡着了,刘森只有告辞,轻悄悄地走过杂乱的被褥中间,虽然不可避免地踩着了一些被褥边,但没有人对他有任何敌意,知道他的高贵身份,所有人好象都有所改变。

    刘森刚刚离开,克奈的眼睛慢慢睁开,久久地看着门口,朋友这是一个陌生的字眼,也是一个简单的字眼,但这字眼却也是如此神奇,克奈觉得他的心中有一股暖流在涌动,这是好久好久以前才有的感觉,当时他还在部落里,有一天他被蛇咬了,一名伙伴趴在他腿上为他吸伤口中的毒血,伙伴的嘴唇凑近他的小腿时,他心中涌现的也是朋友这个词。

    那个伙伴后来被人害死了,而他正是为了帮他复仇才出来的,他只有一个yu望,学得魔法,杀了杀害他唯一朋友的那个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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