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只是单纯的巧合还没什么,顶多亏上一笔,但一次退出四家,说是巧合,那也未免太巧了吧,不得不防备是有人在暗地里针对公司,那就有些麻烦了。按说像我们公司这种规模很小处于最初级成品加工的农副公司,都是自产自销性质,一般不会树敌的,所以,夫人怀疑是有同行公司在抢货源,手段用的有些极端了点。
韩真静静的听完,想了一下,觉得有些不对劲,赵叔,那四家与我们单方面解除合同,要赔付的违约金的金额是多少
不多,每家就一百万,合同都是一年一签,由公司先做好第二年的预算,把需要收购的产品清单与要求分发下去,再确定交货的最后时间。因为都是合作了近十年,最短的一家也有五年了,所以都互相信得过,哪想到会出这个事。
一百万的赔偿金确实不高,以自己家为例,一万来亩的土地,可以耕种的有七八千亩,上缴国家规定种植的粮食作物与国家的农业税,将占到一半左右,剩下的几千亩产出都是自己的了,种植经济作物的话,收益在八百万到一千万之间,除开人工和先前投入,每年也有个几百万,那六家规模小一点,每年也不会少于两三百万吧。
要是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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